王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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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

怎么才能认定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呢?


来源:太原著名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tyzmlhlaw.com/ 时间:2022/1/21 9:58:19

  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那么怎么才能认定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呢?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如何判定离婚协议无效

  1、签订离婚协议书是民事法律行为,如果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是真实意思表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案例:

  王小莉(女)诉称:2010年9月,她与张辉协议离婚,双方协议约定夫妻共有的位于河北燕郊的一套楼房归张辉所有,张辉按照2009年购房价格折算后给付王小莉补偿款6万元。离婚后,王小莉得知,离婚时上述房屋的市场价格远超过购买时的价格。王小莉认为,她与张辉关于房产分割的约定明显不公平,张辉存在欺诈、胁迫行为,于是诉至密云法院要求撤销此项约定,同时要求张辉按离婚时的市场价格再给付楼房补偿款13万元。

  张辉在庭上表示,他并没有欺诈前妻,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补偿款之所以低于市场价是涵盖了张辉抚养孩子而王小莉不需要给付抚养费的因素,协议上也写清了的。

  审理查明,当初双方协议除了房屋分割的约定外,还约定3岁的孩子由张辉抚养,王小莉无需支付抚养费。密云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书真实有效。王小莉没有提供充足有效证据证明张辉存在欺诈情形,且依据审理情况,离婚协议书并不存在显失公平之处,故对于王小莉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离婚协议是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表达真实的意思;离婚协议生效,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因此,如果签订的离婚协议违反上述规定,离婚协议无效。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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