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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
太原著名离婚律师讲述 离婚无端放弃另一半房产,原来有隐情
来源:太原著名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tyzmlhlaw.com/ 时间:2023/3/6 14:07:56
离婚两年后,前夫突然来到门口,把房产的份额给了前妻。面对如此巨大的利益,虽然前妻有疑问,但仍然很高兴接受,但没想到背后还有另一种隐藏的感觉。接下来将由太原著名离婚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案例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太原著名离婚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与前夫的两项协议,孙佳有望获得她和前夫共同财产的全部产权。但多年后,房子突然被查封拍卖,孙佳看着即将到来的房子“飞”,但无法阻止。这件事要从几年前开始。
2016年,孙佳和刘洋同意离婚《离婚协议》规定,对于婚后在北京房山区购买的一套房产,双方分享50%的产权份额。离婚后,刘洋实际居住了房产。
孙佳觉得前夫经济不富裕,所以并不急于要求他兑现产权份额一半对应的折价款。
两年后,刘洋突然找到孙佳,说念孙佳照顾孩子并不容易,想把离婚时分得的一半财产也给孙佳。
孙佳觉得很突然,但面对如此巨大的利益,她并没有拒绝。相反,她与前夫签订了《关于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规定“在原离婚协议中,双方同意分享婚后共有财产的一半份额。现在男方免费放弃了其他50%的房屋产权,给予女方,并承诺协助女方办理未来房屋更名、转让、买卖等相关手续。”
补充约定后,孙佳仍未办理过户手续。她觉得过户要交一定数额的税,当时手头紧,暂时拿不到相应的钱。她还认为房子是她自己的,所以她不急于过户。
2022年6月,孙佳想到了转让,于是找到了前夫,让他配合。但她的前夫支支吾吾地告诉她,房子被法院查封了。孙佳一时无法接受,前夫不得不说出真相。
原来,2017年,刘洋向朋友张杰借了20万元,并同意了相应的利息。由于多年未还款,张杰于2021年被告上法庭。他们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刘洋分期偿还张杰本金20万元,利息2.4万元。然而,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刘洋仍然没有还钱。张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封了离婚协议约定的房产,准备拍卖,并用房款偿还欠款。
孙佳不能接受房子被拍卖。她向房山区法院起诉刘洋和债权人张杰,要求认定自己是房屋所有人,并申请法院撤销查封房产的裁定,停止强制执行。
房地产未转让,无产权变更
庭审中,孙佳拿出离婚协议和补充协议,表示两项协议合法有效。补充协议规定,男方配合转让,但因当时不想交税等原因,暂停了转让程序。刘洋也同意孙佳的观点,表示愿意配合转让。张杰认为,刘洋与前妻的补充协议涉嫌转让财产逃避债务。
法官问刘洋,让他解释为什么在债务还没还清的情况下,主动把另一半的房屋产权交给前妻。刘洋无法回答。
法官认为,刘阳和孙佳在补充协议中,虽然有协议将所有财产转让给孙佳,但未按协议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根据民法典,房地产未办理变更登记,无产权变更效力,刘阳仍占房屋产权的一半。
此外,刘阳于2017年向外借款,2018年与前妻签订补充协议。在债务未偿还的情况下,将财产免费转让给前妻的行为显著降低了债务偿还能力,存在不当行为,不排除故意逃避债务的可能性。经过综合考虑,法院于2022年10月裁定驳回孙佳的请求。
虽然孙佳和刘阳的补充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但该协议在两人之间是有效的。如果你想挽回损失,孙佳可以起诉刘阳,要求他赔偿扣除债务和利息后的房屋拍卖款。
本案涉及的重点是,在离婚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财产所有权但未转让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对抗第三人的债权,是否可以对抗由此产生的强制执行。这应根据离婚协议、补充协议和债务形成时间的顺序、恶意转让财产的可能性、财产是否转让等因素综合考虑。
法官提醒说,如果离婚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涉及房屋产权的变更,不妨约定对方协助转让的时间,及时办理产权转让。如果对方不合作,可以起诉法院。 以上相关内容,就给大家介绍到这边。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太原著名离婚律师,太原著名离婚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